重庆市互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手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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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重庆市互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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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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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第一章概论 本手册制定之目的:为使公司内部管理更加系统、高效,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了解,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员工手册。本手册的适用范围: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全体派遣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劳动关系 鉴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各用工单位(或称:被派遣单位)提供员工的服务工作,因此向您(或称:被派遣员工)说明以下事项:1、公司与您是劳动关系,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负责
重庆市互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手册公示
【概要描述】第一章概论 本手册制定之目的:为使公司内部管理更加系统、高效,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了解,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员工手册。本手册的适用范围: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全体派遣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劳动关系 鉴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各用工单位(或称:被派遣单位)提供员工的服务工作,因此向您(或称:被派遣员工)说明以下事项:1、公司与您是劳动关系,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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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论
本手册制定之目的:为使公司内部管理更加系统、高效,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了解,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员工手册。
本手册的适用范围: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全体派遣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劳动关系
鉴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各用工单位(或称:被派遣单位)提供员工的服务工作,因此向您(或称:被派遣员工)说明以下事项:
1、公司与您是劳动关系,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及办理社会保险等用工手续。
2、您将被派遣至各用工单位工作,各用工单位明确您的岗位职责、薪酬、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您与各用工单位为业务关系,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3、您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须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如您被用工单位认定为不称职或发生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被派遣单位有权随时将您退回我公司。公司则可视您与被派遣单位退回的原因,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本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您进行包括但不仅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追究责任在内的处理。
4、您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需要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手册内容。如您对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有任何疑问时,可向人事部(电话:023-85338695 023-40400337)进行咨询,公司会给您清晰、准确的答复。
第三章 人事制度
一、入职
1、应聘条件:您申请所有的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必须具有公司或被派遣单位指定的医院或卫生防疫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品行良好;
(3)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按公司要求提供各种合法证件、证明;
2、入职时需提交的个人资料:请如实填写本公司的《应聘面试表》,并向公司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选);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专业资格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特殊工种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7)《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7)被派遣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件;
请您在入职后15天内备齐以上证件,交您的专职人事员。如因您本人未能及时提供以上证件,所造成的一切利益损失由您自负,且本公司将有权与您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须支付任何补偿。
3、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均已在劳务派遣合同上留有通讯地址、个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如您的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所送达到您预留的地址或手机号码上的信息均视为送达。
4、本公司提供给您的资料包括:
(1)员工手册
(2)《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和录用条件
1、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予以确定。
2、试用期满考核: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被派遣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司进行考核(如有特别需要,其他部门也可以参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未能在试用期内提供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致使公司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手续的;
(2)被查实在应聘时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3)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4)经公司或者被派遣单位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5)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7)通缉在案者;
(8)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9)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10)失信人员;
(1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三、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而调配您到公司所合作的任何一家被派遣单位工作。工作岗位、地点、时间将依新的被派遣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重新安排。您须按照公司调配执行,否则,公司可视为严重违纪。
由被派遣单位提供的《岗位职责》,是您与被派遣单位就工作岗位、地点、时间、薪酬、规章制度的约定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四、薪酬福利
您的薪酬福利根据被派遣单位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您的工作岗位和资历而定。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用工地的最低基本工资执行。在您正式工作后的次月起,根据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按月存入您提供的银行账户。
(2)绩效、福利
根据被派遣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执行。
(3)个人所得税
您有按国家税收制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公司将按政策法规从您所得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您对您的工资有任何疑义,请专职人事员核对。
(5)工资保密:个人收入被列入公司高度机密,您不得与其他员工讨论、透露您或其他员工的工资。(6)工资卡遗失、密码被锁均由员工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银行办理,并及时将新工资卡号通知专职人事员(在银行的具体办理程序请向专职人事员咨询)。
五、社会保险
公司将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费比例及个人承担金额将在工资表中列明。
社会保险一经购买,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在社保局建立个人社保账户。您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查询社保购买情况:
1、社保局政务大厅的“自动查询机”上查询
社保局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园西路7号
2、登录社保局网站,在“查询服务”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备注:个人参保信息因社保电脑系统数据处理的原因,参保缴费状态有2~3个月时间差。
六、培训
公司为了帮助您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及公司、被派遣单位的发展,为您提供各类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培训:
1、入职培训;
2、社会保险知识培训;
3、岗位安全培训;
3、公司、用工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
七、辞职、旷工、辞退
1、辞职
(1)员工提出离职应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及本公司。
(2)员工提出离职(辞职)时,只通知用工单位或本公司的,均视为同时通知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辞职。
(3)员工向用工单位辞去工作或有类似表示,均作为员工提出辞职。
(4)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
(5)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如未提前30天通知的,则必须获得本公司和用工单位的批准方可离职,否则视为旷工处理。由此造成用工单位或公司损失的,用工单位和公司均有权提出索赔。
(6)合同期满且双方不续签的,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从互相尊重的基础出发,应提前15天内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做好相应准备。
(7)合同期满前30天内,视作劳动合同续签的协商期,因协商不成或其他原因,任何一方不愿意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视作劳动合同的终止且办理各项离职的手续。
(8)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明确告知公司。否则应视为员工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无论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均有义务为公司办理工作移交的手续。若用工单位能够证明员工没有按时移交工作或移交工作存在漏洞的,公司有权利拒绝结清其工资及支付相关的补偿,直至工作交接完毕为止。
(10)工作交接的内容以及应该交还物品等,具体的标准以用工单位告知为准。
(11)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的,应该向公司提出,由公司派代表进行调解工作。
2、旷工
旷工的认定:
(1)未经批准,擅自无故不上班者,视作旷工;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4)不服从公司岗位调动和工作分配或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的责任:因旷工需要临时安排人员顶岗作业,会产生较高的临时劳务费和被派遣单位服务考核。因旷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由旷工者本人承担,由公司在旷工者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
(1)旷工3小时以内,按1倍日工资承担经济损失;旷工1天(3h≤旷工≤1d的 按1天计),按3倍日工资承担经济损失,且均为累计计算。
(2)派遣员工无工作(待岗)期间,须回本公司报到,遵守本公司的考勤制度,否则按旷工处理。
3、辞退
员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有本手册第四章严重违纪情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做辞退处理,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须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如需要填写《工作交接表》的,按表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员工拒绝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公司将以信件、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往或发送至你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号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寄出或者发送之日视为对员工发生法律效力。员工如拒不办理工作交接并拒不归还领用、占用的公司财物的,公司视情形可以暂扣员工未发放的工资。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最后薪金在员工办理完相关的离职手续后,随在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因员工本人不及时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而导致最后薪金不能及时发放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八、退回处理
退回安置:用工单位因工作任务改变,员工被退回本公司。体现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特点,属正常现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再派遣安置。
1、如果员工被用工单位正常退回,员工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回公司报到,接受公司新的派遣,未按时报到将视为旷工,旷工达3天以上时,公司将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2、公司优先为员工就地安置,但有时员工会被安排到公司其他的业务区域范围工作,且公司依照用工变化进行必要的工作调整。
3、如果员工被正常退回而不需要公司安置的,可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4、退回处理中不予安置情形:
(1)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被退回,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2)工作期间岗位操作被认定不合格或有违纪行为者,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3)未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点报到并办理离职手续及转岗登记,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4)安排2次面试,属个人原因不符合录用标准,公司不再安置。
(5)2次通知面试,属个人原因不参加用工面试,公司不再安置。
(6)经面试合格,因个人原因拒绝不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公司不再安置。
5、转岗培训
员工收到退回通知之日起两天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接受公司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时长以新的岗位要求为准。累计两次不到或不参加转岗培训的,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章 严重违纪
一、公司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特点,将以下行为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1、因严重违反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者。
2、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严重影响公司及被派遣单位利益者。
3、威胁、盗窃或故意损毁公司或被派遣单位财物者,无论金额多少。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派遣、改派遣、调配、安排者。
5、违反保密规定,探听、泄露公司或被派遣单位商业机密,散布谣言者。
6、未经公司及被派遣单位的同意,在外兼职者。
7、合同期内,被派遣单位因任务完成减员、任务变化或其他原因将您退回公司,您在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公司报到及办理有关手续者。
8、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培训达2次者。
9、1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天(或3次)及以上者,3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5次)及以上者。
10、恐吓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11、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12、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3、打架斗殴者。
二、其他违反公司及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详见公司和被派遣单位的相关资料。
三、公司对有严重违纪的派遣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对违反本手册的相关规定并导致公司有任何损失的员工,在给予违纪处罚的同时,公司有权要求该员工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安全守则
一、意外
1、如遇意外,应马上通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急救措施;
2、现场加标志,警告无关人员勿靠近危险区,做好现场警戒和保护工作;
二、紧急事故
如遇地震或火灾等紧急情况:在此期间员工应服从指挥、鼎力合作,使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
第六章 沟通渠道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四路2号45幢
电话:023-85338695 023-40400337 13527426393 邮箱:278140351@ qq.com
第七章 附则
一、 本手册作为本公司派遣员工的规章制度,由于每个被派遣单位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不同,员工应同时遵守本公司和被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修订本手册内容,将以公示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且与本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手册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19年1月1日之前的《派遣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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